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修正組織章程:永久會員規定

中華民國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總會  入會申請
壹、入會會員申請資格:
一、個人會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曾於母校(臺北市士林中學高中部、臺北市士林高級中學、臺北市中正高級中學)畢肄業者,或曾擔任過母校之教職員工者。
二、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本校各地區校友會、本校各社團校友會。
三、贊助會員: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
四、榮譽會員:經本會理監事聯席會決議邀請並同意加入者。
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會員權利。
貳、會費說明:
一、入會費:個人會員新台幣伍佰元,團體會員新台幣參仟元,會員具我國合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學生身分者,入會費為新台幣壹佰元。贊助會員入會費為新台幣伍萬元。均於會員入會時繳納。榮譽會員免徵入會費。於母校任職滿十五年以上,並於母校退休之教職員工得經理事會同意免徵入會費。
二、常年會費:個人會員新台幣伍佰元,團體會員新台幣參仟元。會員具我國合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學生身分者,常年會費定為新台幣貳佰元。贊助會員常年會費為新台幣參萬元。繳納方式及時間均由理事會決議後施行。榮譽會員免徵常年會費。(單位:新臺幣)
身分/收費金額
入會費
常年會費
總計
個人會員
500
500
1,000
學生優惠
100
200
300
團體會員
3,000
3,000
6,000
贊助會員
50,000
30,000
80,000
榮譽會員
X
X
0

叁、1041114日會員大會,通過組織章程修正案,凡個人會員,一次繳足永久會費新台幣1萬元整者;團體會員,一次繳足永久會費新台幣6萬元整者,為永久會員,免再徵常年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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