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屆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會議紀錄
103.8.29.
會議時間:
103.8.29(星期五)18:30~21:30
會議地點: 西華飯店明廳(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11號)
出席人員:13人(應出席18人,請假5人)
列席人員: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簡校長菲莉、許秘書孝誠
主席:李理事長永然 記錄:許孝誠秘書長
壹、會議開始
貳、主席致詞
(略)
參、來賓致詞
(略)
肆、前次會議重要決議事項
一、本會下轄各種委員會負責人暨分工討論一案。
決議:
(一)因應實際需要,新增「會員發展委員會」,並重新調整組織分工,由全體理事各認養加入一委員會。
(二)有關各委員會主委、副主委、成員詳如下表:
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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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業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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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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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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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積極募款,長期提供獎助金,協助母校表現優異或急難病困弱勢家庭學生
2.學生獎助資格審查
3.母校相關社團或特色活動的經費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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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委:李永然
副主委:呂理傭
成員:黃家成、鄭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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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員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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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文康活動,連結會員情感(對內)
2.定期出版會刊
3.製作會旗(含專屬LOGO)、背心、入會禮物
4.參與學校志工服務、各式活動
5.會員婚喪喜慶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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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委:范皓揚
副主委:凌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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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關係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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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媒體接洽,適時發布新聞稿
2.與友會交流或參訪活動(對外)
3.製作理監事及會務人員名片、交流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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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委:孟義超
成員:蘇緯政、林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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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法規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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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會議事規則
2.本會正式收據
3.本會圖記之設計
4.本會委員會組織簡則
5.會員代表選舉辦法
6.聘僱人員相關事宜
7.組織運作中個資法相關事宜
8.本會財務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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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委:李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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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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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持續招募新會員、收繳會費
2.
專屬網站或社群之建置與維護
3.
本會人力資源庫的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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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委:周龍修
副主委:陳華傑
成員:蕭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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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關前開旨揭各項任務預定辦理時程暨本會年度工作計畫調整一案。
決議:
俟各委員會實際運作規劃而定。
三、本會協助母校50周年校慶專刊編輯一案。
決議:
由動員委員會范皓揚理事擔任主責窗口,配合母校規劃,提供相關協助與想法。
四、有關申請入會會員會費催繳一案。
決議: 由會員發展委員會周龍修副理事長擔任主責窗口,配合會員持續招募事宜同步進行。
五、母校輔導室協助高三生模擬面試或生涯經驗分享協助一案。
決議: 全力支持,李理事長永然率先答應法政學群模擬面試,並持續每年新生專題講座。范皓揚理事、蘇緯政理事、郭舜儀常務監事、黃玉忻監事同時響應。有關各大學中正校友會的現成資源,請蘇緯政理事協助統整,除使立即支援母校高三模擬面試任務,還有本會理念之宣揚、有服務熱忱之會員招募。
六、是否另成立校友總會臉書,請會員發展委員會參酌,並請積極於校友會臉書或社群發布會務訊息。
決議: 無異議通過,並附帶決議,強化人才庫建置、照片收集。
七、有關母校預計每年甄選傑出校友若干一案。
決議: 請會員發展委員會周副理事長協助研究母校所修辦法草案,本會全力支持此一構想。
八、母校學生社團、特色活動等經費定期挹注一案。
決議:初期由李理事長拋磚引玉新臺幣30萬元整,呂理傭理事亦響應新臺幣10萬元整,直接捐入學校使用。待會務運作上軌道,社團申辦社團法人立案通過,將可吸引更多不同領域的新資源,屆時再朝校長所言人文社會、數理科學、藝術文化三方面指定捐款規劃。
九、有關臺北市社會局有案中正高中校友會經費活化移轉一案。
決議:持續追蹤,並請相關委員會費思量。
十、有關本會會址之通訊電話一案。
決議:通過母校提供之02-2823-4811(總機)分機101案。
十一、有關理事長、常務理事、常務監事選舉程序補正一案。
決議: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7條,現場發予全體理事選票,按應選出名額劃定空白格位(常務理事3格、理事長1格、常務監事1格),由選舉人填寫者。發票、監票由簡菲莉校長協助,曾祥瑞教務主任唱票,許孝誠秘書長計票。現場理事出席12人,監事出席2人。
常務理事得票統計:
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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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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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龍修
|
孟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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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票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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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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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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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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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監事得票統計:
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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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舜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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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票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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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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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得票統計:
候選人
|
李永然
|
得票數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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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當選人:李永然
常務理事(副理事長):周龍修、孟義超
常務監事:郭舜儀
伍、報告事項
一、本會已完成專款開戶,及扣繳單位的統一編號、非營利團體利息所得免扣繳。統一編號:38591336,捐款帳戶:
戶名:
中華民國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總會
帳號:
(005臺灣土地銀行1600石牌分行) 160001000877
中華民國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總會
士林中學-士林高中-中正高中
專線電話:(02)2823-4811分機101
Facebook:台北市立中正高中校友會
捐款帳號: 會址: 11287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77號
土地銀行石牌分行0051600
(戶名)中華民國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總會
(帳號) 005臺灣土地銀行1600石牌分行
16000100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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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02.10.8~103.7.11經費(零用金)支用一覽如下:(略)
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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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23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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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2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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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數215,160 (單位: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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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期定額小額捐款及繳納會費專案說明。
四、將協請母校協助於學校官網連結本會訊息,除校友會臉書外,新增本會會務訊息及活動照片。
五、捐款收據,將於本年度一併製發(存根及節稅兩相宜),正式收據格式比照母校公務單位,一式三聯。
陸、提案討論
一、案由:審議本會回饋母校學弟妹獎助學金實施計畫一案,提請 討論。(提案單位:秘書長)
說明:
(一)
秉持薪火相傳和我為人人理念,各界校友感謝母校培育共同捐款設立獎助學金。每年定期於校慶日由校長及校友總會理事長聯合頒發「助學金」(每人1萬元,共5人),給予清寒弱勢的學弟妹精神鼓勵。每年定期於大學學測成績公告日,由校長及校友總會理事長聯合頒發「獎學金」(獎額5萬元為限,受獎名單視狀況鼓勵之),肯定成績表現優異的學弟妹。詳如附件。
(二)
本案之執行建議付委獎助學金委員會。
決議:(一)計畫文字微調後修正通過,請速發布,並會知母校學務處、生輔組。
(二)黃家成理事指定捐款新台幣5萬元整,鄭雅芬理事指定捐款新台幣3萬元整。
(三)由獎助學金委員會實質審查。
二、案由:推薦母校傑出校友表揚人選一案,提請 討論。(提案單位:秘書長)
說明:
(一)
母校表揚傑出校友辦法業已醞釀多時在案,本會102年12月12日第二次理監事會議席間亦曾討論,除母校完備行政程序外,建請本會提供適宜人選,以表彰校友出類拔萃及樹立學子典型。辦法草案如附件。
(二)
本案之執行建議付委公共關係委員會。
決議:通過由公共關係委員會推薦名單,理事長及副理事長具名推薦,全力支持母校行動。
三、案由:有關會員年度聯誼一案,提請 討論。(提案單位:秘書長)
說明:
(一)
為聯繫會眾感情,是否於母校校慶大會翌日103年11月9日(星期日)9:00辦理會員闔家親山出遊聯誼活動,地點:陽明山國家公園二仔坪或中正山。參與者酌收費用,會員50元、非會員100元(內含保險),本會租用公車、提供早餐及瓶裝水,估計50人,預算1萬元為限。
(二)
本案之執行建議付委動員委員會。
決議:(一)時間及地點再議,本案結合公益淨山,採不收費辦理,鼓勵會眾攜伴參與。
(二)因辦理保險之故,需事先規劃報名程序。
(三)同意預算額度,另孟副理事長贊助當日瓶裝水。
四、案由:召開本屆第二次會員大會一案,提請 討論。(提案單位:秘書長)
說明:
(一)
依組織章程辦理。
(二)
擬於103年11月8日(星期六)11:00母校51周年校慶慶祝大會,假母校場地辦理第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是否妥適?
(三)
會員大會除公布財務明細外,收取常年會費並招募新會員,建議發送特製紀念品、感謝狀、會刊及小額募款單。相關預算3.5萬元。
(四)
本案之執行建議責成會員發展委員會主政,動員委員會協助本會專屬logo、感謝狀設計、會刊編纂及印製事宜,公共關係委員會協助新聞發布之訊息。
決議:(一)同意辦理,時間如案由,地點請母校協助。
(二)同意研發Logo和口號行銷(Slogan責成蘇緯政理事)、製發特製紀念品、感謝狀(含獎狀)、出版會刊。由動員委員會主政,周副理事長協助設計事宜。
(三) Logo徵稿,參酌組織章程,撰寫評選辦法,鼓勵母校學生投稿,本會競賽給獎。
柒、臨時動議
案由一: 有關本會與臺大、政大、輔大、淡大等大學母校校友會連結一案,提請
討論。(提案單位:周副理事長龍修、孟副理事長義超、黃理事家成)
說明:
一、
主動聯繫,爭取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三、
提供經費補助方案,扶植大學支會成長。
決議:照案通過,責成會務發展委員會辦理。
案由二: 震撼管樂團(中正校友管樂團)創立30周年慶巡迴臺灣一周演出及澳洲雪梨公演,請校友總會出人出力一案,提請
討論。(提案單位:孟副理事長義超)
決議:全力支持。
案由三:中正高中吉他社校友會&夢響管弦樂團聯合音樂會於103年10月5日(星期日)下午3時,假新北市政府多功能集會堂舉辦,請校友總會共襄盛舉一案,提請
討論。(提案單位:范理事皓揚)
說明:演出主題為「夢想的起點」,票劵於兩廳院售票系統販售。
決議:全力支持。
捌、散會
中華民國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總會獎助學金實施計畫
一、依據:第一屆校友總會理監事103年8月29日第三次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二、宗旨:102年11月中正高中50周年校慶,校友總會重新成立並通過內政部立案,秉持薪火相傳和我為人人理念,各界校友感謝母校培育共同捐款設立獎助學金。獎助學金歡迎中正學子踴躍申請,也邀請更多中正人(士中人)與中正(士中)之友發揮您的熱情,捐款中正校友總會獎助學金,幫助學子就學並造就更多傑出校友。
三、對象:每年定期於校慶日由校長及校友總會理事長聯合頒發「助學金」,給予清寒弱勢的學弟妹精神鼓勵。每年定期於大學學測成績公告日,由校長及校友總會理事長聯合頒發「獎學金」,肯定成績表現優異的學弟妹。
四、申請辦法:
(一)
助學金:凡本校在學學生,家境清寒或遭逢變故,未支領其他獎助學金,上一學年學業總成績在六十(含)分以上者,請檢附「申請表」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助學金金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每學年申請一次,在上學期受理,名額五名,截止時間為每年十月八日。申請超過五名時,由本會偕同學校行政單位依實際需求進行審查。助學金將於當學年校慶日時由校長同校友總會理事長頒發。
(二)
獎學金:凡本校在學學生,參加大學學測成績表現優異,由學校教務處造冊提出。獎學金總額以新台幣五萬元為限,獲獎人數視當年狀況而定,每年定期於大學學測成績公告日,由校長及校友總會理事長聯合頒發「獎學金」。
五、其他未竟事宜,得由本會逕行頒布,補充之。
中華民國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總會
士林中學-士林高中-中正高中
專線電話:(02)2823-4811分機101
Facebook:台北市立中正高中校友會
捐款帳號: 會址: 11287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77號
土地銀行石牌分行0051600
(戶名)中華民國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總會
(帳號)
005臺灣土地銀行1600石牌分行 16000100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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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總會
助學金申請表
一、申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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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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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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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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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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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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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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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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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 籍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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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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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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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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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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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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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狀況(含父母、兄弟姊妹等):
稱 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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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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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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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或
就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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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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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助學金事由:
(續填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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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總會
助學金申請表
四、生涯規劃(含如何學以致用):
五、證明文件:請您再次檢視(1~3)是否已檢附。
□ 1. 學年度成績單影本1份。
□ 2.戶口名簿影本1份。
□ 3.低收入戶卡影本或清寒證明書正本或其他足以證明遭逢變故之相關文件。
□ 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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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證(推薦)人:為求上述所填資料確屬詳實,敬請師長協助推薦。
保證(推薦)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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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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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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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人所填具文件如有不實者,願依貴會相關規定不得授予獎助。
以上 謹致 中華民國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總會
申請人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表揚傑出校友辦法(草案)
103.9.2討論用
第一條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表彰本校歷屆校友關懷母校,熱心公益及對社會國家有具體貢獻者,以樹立校友楷模,特訂定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表揚傑出校友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傑出校友表揚對象係指本校歷屆畢業校友(含改制及改校名前之士林中學及士林高級中學畢業校友)。
第三條 凡本校校友,具下列資格之一,且非本校現職專任教師、行政人員或聘雇人員者,得為傑出校友候選人:
一、學術成就:學術研究獲具體殊榮者。
二、企業經營:經營企業傑出或企業形象良善,足以彰顯本校校譽者。
三、公共服務:熱心社會公益活動,造福社會,有傑出貢獻者。
四、藝文體育:藝術文化、演藝表演及體育活動,有傑出表現者。
五、行誼典範:行誼、聲望、品德或其他優良事蹟,足為表率者。
六、母校貢獻:對本校之教學、服務、發展或捐資興學有特殊貢獻者。
第四條 為廣徵各界踴躍推薦,其推薦方式如下:
一、校友總會推荐或畢業校友十人以上連署推荐。
二、本校老師及行政人員十人以上連署推荐。
三、服務之機關行號首長推荐。
第五條 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由校長室秘書、教、學、總、輔、圖各主任及家長會代表,並由校長聘請校友會代表及校內外委員11人共同組成,校長室秘書為召集人。
第六條 每年十月中旬前向本校秘書室提名,經遴選委員會評議通過後為本校傑出校友。傑出校友候選人名單在提名及評議過程中皆不對外公開。
第七條 傑出校友由校長頒給傑出校友證書,每年不超過六名為限。
第八條 為彰顯本校傑出校友表現及其事蹟,以為楷模學習典範,並廣為宣傳,本校辦理下列事宜:
一、於每年校慶大會時公開表揚之。
二、頒發「傑出校友」當選證書。
三、傑出事蹟刊登於學校網站表揚。
四、當選紀錄登錄於校友服務專區資料庫。
第九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
中華民國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總會logo設計徵稿辦法
103.9.2
一、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總會
二、 徵稿宗旨: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以聯繫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感情,砥礪校友學術研究,促進校友事業合作,協助母校發展,發揚質樸堅毅精神,增進社會公益為宗旨。
三、 參加對象:母校在學生、畢(結)業校友。
四、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3年10月3日(星期五)
五、 收件方式:報名表可至學校網頁下載,繳交報名表及設計電子檔一份(請轉成pdf或jpg檔)至校長室許孝誠秘書,或e-mail至u84244@ gmail.com。
(一)
作品規格請以電腦繪圖進行設計(請轉成pdf或jpg檔,解析度300 DPI以上)。
(二)
得獎之作品,恕不退件,送件時請自留底稿。
(一)
六、 評選方式:由本會聘請若干專業評審進行評選。
七、 獎勵方式:
得獎名單揭曉:103年10月中旬於學校網站公佈決選結果。首獎獎金新臺幣伍千元整、獎狀乙張。入選獎致贈精美禮品乙份、獎狀乙張。
八、 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規格不符者,經指正無效,恕不受理。參賽作品不得違反著作權法,亦須無涉及色情、暴力、誹謗、人身攻擊、政治議題、妨礙社會正當風氣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等情事;如參賽者或其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時,經發現或第三人檢舉,查證屬實者,除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須自行負擔;評選方式中所指之合宜作品即為不違反前述規定之作品。
(二) 入選作品之著作權及相關權利均歸本會所有,入選之參賽者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本會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於推廣、行銷或相關工作之權利,均不另行通知或致酬。
(三) 參賽者對本活動之評選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若有異議,請告知承辦單位。
(四)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
中華民國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總會logo設計
徵稿報名表
投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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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分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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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校在學生:班級座號_________
□畢(結)業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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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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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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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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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
設計主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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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書
本人_____________參加中華民國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總會logo設計徵稿辦法活動,如獲選,本人同意作品版權歸中華民國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總會所有。如參賽作品有涉及色情、暴力、誹謗、人身攻擊、政治議題、妨礙社會正當風氣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等情事,除取消比賽資格外,相關法律責任由本人自負。
立同意書人:________________(請簽名) 立書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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