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成立大會(102.11.9) |
2014年9月22日 星期一
103年度中正高中校友總會會員聯誼活動(中正山郊遊踏青)
103年度會員聯誼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103年8月29日第一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二、目的:
(一)守護山林,淨山服務學習。
(二)親近人文藝術,體驗人文藝術之美。
(三)提倡正當休閒活動,增進會員情誼,促進身心健全發展。
(四)配合陽明山國家公園景觀,進行自然生態環體驗學習,豐富生活內容。
三、對象:凡本會會員及其眷屬、準會員,均可報名參加。
四、報名:
(一)每會員除本人外,歡迎攜眷參加或準會員共襄盛舉。
(二)本活動因辦理保險,請恕不受理現場報名,欲參加者請斟酌個人體能與健康狀況再行報名。
(三)本活動採網路報名,請欲報名者即日起至11月6日止,逕登入http://goo.gl/mcJRUq報名或利用本實施計畫所附報名表,於11月6日前傳真02-2823-4618。
五、活動日期、內容及人數:中正山親山步道體驗學習:103年11月15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活動人數上限為60人。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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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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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動 內 容 與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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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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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捷運紅線北投站1號出口集合
轉乘公車小7(本會租賃專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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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轉乘之目的地:「中正山親山步道打印台」
捷運北投站集合點發送參與者每人瓶裝水、西點餐盒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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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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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山步道打印台→林蔭步道→中正山停車場→觀景臺(終點)→林蔭步道→登山口搭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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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態考察&會員聯誼&淨山服務學習
停車場涼亭、觀景台各一次大合照,同時停車場涼亭發送參與者每人精美禮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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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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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北投站自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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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歸(自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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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注意事項:
(一)報名截止日後3日內,本會將以電話通知錄取會員,請參與人員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上午8時00分於臺北捷運紅線北投站1號出口集合,轉乘公車小7(本會租賃專車);如自行開車者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中正山親山步道打印台」集合。
(二)參與人員請穿著寬鬆休閒服、防滑運動鞋參加本次活動,並攜帶背包、水壺、筆記本、筆、輕便雨衣【必備】;相機、望遠鏡、個人藥品【視個人而定】。本會提供每人瓶裝水、西點餐盒各一份,需較多熱量補給品及水果者請另行自備。
(三)活動期間請遵守相關人員安排與指導,垃圾請帶下山,維護自然生態與環境整潔。
(四)活動當天如遇天候不佳,將通知延期或取消。
(五)本次活動免收費用,為鼓勵參加,全程參與者另致贈精美禮品一份(感謝晶彩極星文創公司提供),所需經費由本會專案經費項下支應。
(六)本會承辦人員備有簡易醫藥箱及淨山所需工具。
(七)中正山親山步道打印台位於北投區登山路99號詹氏大宗祠分岔路口附近,為利引導,本會備有專人人工指示,方便自行開車集結活動之參與者。
九、本活動聯絡人:許孝誠先生,電話:(02)2823-4811轉101;手機:0933-520-465;E-mail:u84244@yahoo.com.tw。范皓揚先生,手機:0958-151-270 ;E-mail:zzsh@actweis.com
十、本計畫陳理事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中正山」山名的由來
站在北投市區遠望、或是由龍鳳谷仰望山谷對面,都可見到中正山南坡上刻意由樹木修剪出來的「中正」二字。中正山因為山上有法雨寺和大慈寺,原名彌陀山,又叫十八份山或大竿林山,後來為了紀念老蔣總統才改名為中正山,此山名也成為威權時代留下的一個見證。
中正山的登山口有7處之多,這是由其串連出來的步道特多,大都呈放射狀,山頭獨立,廣角視野稱得上一流,十分特別。這條親山步道自登山路起登,幾乎是陡坡石階直上山頂,山友行前須作好體力與腳力的準備,尤其心肺功能須在這條步道行進間,充分發揮其功用(按:本會此次活動不走此路,採老少咸宜方案,路線如後)。儘管上坡路段耗費體力,但是一路上登可以欣賞北投街區及基隆河全貌景象,讓這條步道還真吸引不少山友前往。
目的地觀景樓,視野總讓人驚奇連連,平日不易見到的七星山、紗帽山「近覽」,山際稜線層層分明,難得一見、煞是好看。
目的地觀景樓,視野總讓人驚奇連連,平日不易見到的七星山、紗帽山「近覽」,山際稜線層層分明,難得一見、煞是好看。
自然生態介紹
動物:
中正山步道有蝶類100多種,全台灣1/4的蝴蝶種類都會在附近出沒。在步道的視野開闊處,有時也能親賭大冠鷲、紅嘴黑鵯、白頭翁,或是五色鳥的身影,四季都能聽到悅耳的鳥鳴。到了夏季,步道的自然樂音除了熟悉的蟬鳴聲,還有螽斯、蜥蟀等低迴的蟲鳴聲。
植物:
中正山步道兩旁有多種林相,包括果園、農田、芒草原等,與步道形成許多生態交會帶。相思樹和楓香是中正山最主要的林種,形成第一層喬木層,這是前人開墾造林的遺跡;紅楠、大葉楠、墨點櫻桃、柃木、杜英、饅頭果等構成第二層喬木,伴生著臺灣山桂花、火管竹、非洲鳳仙花、火炭母草等灌木
地形地貌:
中正山位於大屯火山群中,地質屬兩輝石安山岩,為「大屯山南峰」南側支稜上的山頭。登中正山可將北台灣五種主要的地形(火山、台地、丘陵、盆地及河口)盡收眼底,極具樂趣。
特色:
背倚大屯山高聳的群峰,眺望寬闊河口帶來的水氣蒸騰,配上夏日和緩的西南季風,稍遠的林口台地顯得多霧朦朧。冬天低溫多雨、春天梅雨,起霧時經常濃的化不開;雨稍歇,山嵐如帶處處可見。
詳細資訊可參考【臺北市親山步道主題網】
(http://www.tcge.taipei.gov.tw/ct.asp?xItem=36784439&ctNode=67792&mp=106051)

中華民國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總會~103年度會員中正山聯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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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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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保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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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號
(保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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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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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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葷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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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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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專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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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總會第一屆第一次理監事會議
第一屆第一次理、監事會議紀錄
一、會議時間:102.11.9(星期六)12:00
二、會議地點: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藝德樓二樓視聽教室
三、出席人員: 14 人(應出席 18 人,出席
14 人,請假
4 人)
四、列席人員: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簡校長菲莉
五、主席:籌備會李主任委員永然 記錄:許孝誠
六、主席致詞:(略)
七、來賓致詞:(略)
八、報告事項
(一)理事長及常務理事職務說明
1.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理事會主席。
2.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三名,由理事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二人為副理事長。
3.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副理事長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副理事長互推一人代理之。
4.理事會之職權如下: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議決理事、常務理事或理事長之辭職、聘免工作人員、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其他應執行事項。
(二)常務監事職務說明
1.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由監事互選之,監察日常會務,並擔任監事會議召集人及主席。
2.常務監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監事一人代理之,未 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3.監事會之職權如下: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審核年度決算、選舉及罷免常務監事、議決監事或常務監事之辭職、其他應監察事項。
(三)幹部組織說明
1.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理事、監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
2.本會置秘書長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工作人員不得由理監事擔任。工作人員權責及分層負責事項由理事會另定之。
3.102年10月24日第二次籌備會議決議,建請本會設置秘書處,除祕書長一名外,另設工作人員3人,負責財務、文書等工作。並依本會組織章程第23條「本會得設各種委員會、小組或其他內部作業組織,其組織簡則由理事會通過後施行,變更時亦同。」具體建議設置如下各種委員會:
獎助學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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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積極募款,長期提供獎助金,協助母校表現優異或急難病困弱勢家庭學生
2.學生獎助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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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員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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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辦理文康活動,連結會員情感(對內)
2.
定期出版會刊
3.
製作會旗(含專屬LOGO)、背心、入會禮物
4.
參與學校志工服務、各式活動
5.
會員婚喪喜慶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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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關係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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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媒體接洽,適時發布新聞稿
2.與友會交流或參訪活動(對外)
3.製作理監事及會務人員名片、交流禮物
4.持續招募新會員
5.專屬網站或社群之建置與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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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法規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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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會議事規則
2.本會正式收據
3.本會圖記之設計
4.本會委員會組織簡則
5.會員代表選舉辦法
6.聘僱人員相關事宜
7.組織運作中個資法相關事宜
8.本會財務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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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理事會及監事會每六個月各舉行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會議。會議召集時除臨時會議外,應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會議之決議各以理事、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四)說明選舉辦法
1.依據本會組織章程辦理。
2.選舉程序
(1)常務理事選舉:應選3人,由理事互選之。建議提名候選人後,舉手投票決定之。
(2)理事長選舉:應選1人,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二人為副理事長。建議舉手投票決定之。
(3)常務監事選舉:應選1人,由監事互選之。建議舉手投票決定之。
九、選舉第一屆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及理事長
常務理事:李永然、周龍修、孟義超(11票,三人獲出席人員一致推薦,無異議通過)
理事長:李永然(11票,出席理事一致通過)
常務監事:郭舜儀(3票,出席監事一致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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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移交
籌備會主任委員將籌備期間之檔案、財產及人事等有關清冊一式四份移交第一屆理事長,由常務監事監交,並於十五日內接收完畢,分別簽章後,籌備會主任委員、理事長及團體各存一份、一份函報主管機關。主任委員與理事長為同一人時仍須辦理移交。
十一、第一屆理事長李永然先生致詞
(略)
十二、提案討論
(一)案由:決定本會會址處所(含聯絡電話)案。
說明:會址處所依規定應取得准予使用一年以上之使用權證明(例如租約、借用同意書)。
決議:會址訂於母校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112台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77號)。
二、案由:聘任本會秘書長等工作人員案。
說明: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理、監事)擔任。
決議:秘書長由母校教師許孝誠先生擔任,財務人員兩人由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陳珮芬小姐、母校員工花恩智先生擔任。三人均為義務職。
玖、臨時動議
拾、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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